財稅資訊
財稅資訊 >>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或監事是如何規定
發布日期:2023-04-10 16:35:22 點擊數:0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或監事是如何規定
公司法規定,經營規模較大的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只設 1 至 2 名監事。
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 3 年,可以連選連任。
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或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主要行使下列職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當董事或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公司法規定,經營規模較大的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只設 1 至 2 名監事。
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 3 年,可以連選連任。
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或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主要行使下列職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當董事或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您目前查看的是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或監事是如何規定頁面,如果您有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代理記賬、財稅服務等業務,請撥打咨詢熱線:133-233-69667
財稅知識
財稅資訊
上一篇:國有獨資公司監事任期公司法沒規定 下一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