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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發布日期:2023-03-02 16:25:46 點擊數:0
根據《市醫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稅務局 市教委關于印發<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2〕65號)的規定:“二、繳費標準
(一)城鄉未就業居民、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2023年度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選擇高檔繳費的人員每人每年980元,選擇低檔繳費的人員每人每年350元。
(二)學生兒童按照低檔個人繳費標準繳費,每人每年350元,享受高檔繳費報銷待遇。
(三)特困人員、部分優撫對象、離休干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兒,參加2023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額資助,個人無需繳納費用。
(四)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其他重度殘疾人(指未享受本市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待遇的重度殘疾人)(以下統稱“其他重度殘疾人”)、享受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學生等困難群眾,參加2023年居民醫保,按照90%的比例定額資助,其余10%費用由個人繳納,具體為每人每年35元。其他重度殘疾人自行選擇更高繳費檔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不再享受定額資助參保政策。”
(一)城鄉未就業居民、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2023年度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選擇高檔繳費的人員每人每年980元,選擇低檔繳費的人員每人每年350元。
(二)學生兒童按照低檔個人繳費標準繳費,每人每年350元,享受高檔繳費報銷待遇。
(三)特困人員、部分優撫對象、離休干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兒,參加2023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額資助,個人無需繳納費用。
(四)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其他重度殘疾人(指未享受本市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待遇的重度殘疾人)(以下統稱“其他重度殘疾人”)、享受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學生等困難群眾,參加2023年居民醫保,按照90%的比例定額資助,其余10%費用由個人繳納,具體為每人每年35元。其他重度殘疾人自行選擇更高繳費檔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不再享受定額資助參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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